林董的龙爱量子也根本没有采用检方所指控的拉人骗财的传销手段,即“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传销只是靠拉人头赚后来人的钱财,因而不可持续,其传销的手段也就只能靠“引诱、协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而龙爱量子则正相反,它不仅确实推销了大量绿色健康产品,而且,在大工业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它所销售的绿色健康产品,在全中国和全世界都有着沿沿不断的长久巨大需求。因此,只要没有行政干预,让它正常运行,它完全可以持续长久地运行,其内部股也只有快涨慢涨,赚多赚少的问题。事实上,在被公安查封关网前,从来没有任何人亏过钱,而且是人人都赚钱!既然需求长久巨大,甚至常常排队购买,又何需“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既然开网时消费者从来没有人亏损还都赚钱,又何来骗取财物?!!它运行期间,确实带给了消费者绿色健康产品和利真利实的诚信高回报等实实在在的利益,广大消费者真心喜欢,这只能叫竞争力很强而绝不是什么诱骗!检方竟然把竞争力很强当利益诱骗来打击,这不是太荒唐了吗?!
在龙爱被关网查处打击的去年九月,在《大众好商机》进行的从全国18个项目中评选最受欢迎、最火暴的项目,龙爱量子竟然遥遥领先,得票率竟高达52 %,比其他17个项目的得票总和还要多,比第二名高出三倍多!这就充分证明消费者是多么多么的真心喜欢龙爱量子!而且这还是在它最倒霉的时候呵!这也就极其有力地驳斥了检方指控龙爱消费者的大量持续参与是被诱骗的诬告!。 龙爱众多消费者之所以特别喜欢龙爱的产品,其根本原因不仅在于它的实实在在的高回报,而且在于拿到产品使用的消费者,有无数效果特别好的案例,甚至调理好自己或亲友多年的身体陈疾,产品效果的神奇,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就是笔者的左膝关节不再疼痛,也是使用万用宝的结果。
既然没有引诱、胁迫他人参加,更没有骗取钱物,没有采用拉人骗钱的传销手段,又怎么能把它强行定性为传销诈骗,去制造这世纪大冤案?!!!
检方在公诉中还透露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那就是:龙爱平台的“消费积分收益占会员投入资金总量17.647%,由平台收取,用于采购商品兑换给会员(采购成本价远低于商城售价)”。 检方所说的采购成本价远低于商城售价的巨大差额究竟有多大?此次庭审期间,又传出一则重要消息:龙爱量子20亿元产品被警方20万元迫卖了。后来据知情人透露,20亿元产品是开网时的商城售价,而这些产品的实际进价约为800万到850万元。这个情况表明,龙爱的进销差价利润高达200多倍。这就强有力的证明:龙爱消费商所获得的一二十倍的高回报,根本不是来自后入消费者,更没有骗取后入消费者的钱财,反而是后入消费者作为消费股东去分享了它的巨大进销差价形成的利润!
而传销的根本特征则是靠拉人头,骗取后来者的钱财。既然林董和龙爱量子根本没有靠拉人头去骗取后来者的钱财,反而让后入者分享了它的利润,检方又凭什么硬要把林董他们打成组织领导传销的罪犯呢?!
检方可能会借此指控林董和龙爱的超高暴利是犯法犯罪。如果这样指控,检方又大错特错了!中国的市场经济有三种合法价格。依据价格法,价格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商品,由经营者自由定价,但要明码标价。而民营企业龙爱量子的商品就是典型的市场调节价,并且始终是明码标价。龙爱量子经营者有权自由定价。他定多高多低都合法,关键在消费者愿意不愿意购买。太高了,没人买,你不降价就只有关门。由上可见,龙爱商品的高价,不但符合市场经济的供求规律,而且非常非常的合法!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从手段上看,林董的龙爱量子也绝对不是“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传销,它根本没有采用拉人骗财的传销手段!本来有第一条即没有传销的内容就够了,现在再加上没有采用传销的拉人骗财手段这一条,那就更足以推倒检方强加给林董的组织、领导传销罪了!!!所以我呼吁法庭:你们千万不要再亲手去制造这世纪大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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